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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收汇核销指南

农行亚运村支行和平宾馆分理处 杜立红
1998-11-18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※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的目的:

以“货出去,钱进来”的原则,防止外汇流失及游资进入我国,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。

※出口收汇核销的范围:

境内出口单位(保税区内出口单位除外)向境外出口货物收入款项或转口贸易收入款项,均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。

※客户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?

☆客户办理出口业务前,到外管局领取“出口收汇核销单”(简称“核销单”)。

☆客户凭“核销单”到海关办理出口,海关在“核销单”上加盖“海关验讫章”。

☆银行收汇后,客户持有效凭证(详见第四条),到银行领取“出口结汇水单”或“出口收汇通知单”。

☆客户持“核销单”、结汇水单等有效凭证到外管局办理最终核销手续。

※客户如何到银行领取“结汇水单”?

☆信用证、托收、保函方式结算,客户需持“核销单”编号领取。

☆汇款及预收货款方式,等值5万美元(含)以下,客户持“核销单”编号领取;等值5万美元以上,客户持“核销单”正本领取。

☆出口信用保险和其他货物保险方式,凭“核销单”正本领取。

☆现金方式,客户持“核销单”正本及海关签章的“入境申报单”正本领取。

☆补办“结汇水单”,客户须持外管局的补办批件到银行领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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